開南大學圖書館捐書獎勵辦法
91.5.14.第31次行政會議通過
94.05.03第66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
95.08.09第83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
  • 第 一 條 開南大學圖書館(以下簡稱本館)為鼓勵各界踴躍捐贈書刊資料,以豐富本圖書館館藏資源,並有效處理受贈圖書資料,節省作業成本及其館藏空間,特訂定「開南大學圖書館捐書獎勵辦法」(以下簡稱本辦法)。
  • 第 二 條 捐書蒐藏原則:
  • 一、內容符合本校教學研究及本館館藏政策者。
  • 二、已失時效或不具學術價值者得不收,如:過於陳舊之圖書(出版年距今十年之上,電腦書距今五年以上)、升學指南、考試用書、不完整之規格、法規標準或圖書等,但珍貴資料不在此限。
  • 三、書籍破損不堪或套書殘缺不全,但具有參考價值者,可加以收錄整理、裝訂或補全。
  • 四、書內有註記、眉批、畫線等不予收藏,但具有參考價值之絕版書除外。
  • 五、複本書原則上不收,但流通量大者不在此限。
  • 六、違法、查禁、盜版或違反著作權法規定之虞者不收。
  • 七、個人剪報及散頁資料不收,但珍貴資料不在此限。
  • 八、博碩士論文及技術報告可不經評選一律收藏。
  • 以上若遇難以取捨或有爭議時,得提請圖書館館長決定之。如再有爭議,應由本館召開本校圖書館委員會館藏會議後決定之。
  • 第 三 條 捐贈方式:
  • 一、校內捐書者,請將贈書送至本館採編組。校外贈書者,請事先提供贈書清單,以作為本館接受贈書與否之參考。捐贈書刊資料請以郵寄或逕運:桃園縣蘆竹鄉新興村開南路1號,「開南大學圖書館採編組」收。如需本館支付郵資或運費,請事先與本館採編組聯繫。
  • 二、捐贈書刊資料,捐贈人(或單位)請告知或註明姓名(或單位名稱)、電話、地址等,以便聯絡。
  • 第 四 條 獎勵辦法:
  • 一、本館接受捐贈書刊資料,凡經篩選並納入本館館藏者,將於每冊(件)書刊資料上加蓋捐贈者姓名紀念章。如每學期捐贈超過200 冊(件)者,並備專函(感謝狀)致謝。
  • 二、本館每月統計一次捐贈書刊者的芳名錄,並公告於本館網頁以示感謝。
  • 第 五 條 捐贈書刊處理方式:
  • 一、本館有權決定捐贈書刊資料之典藏地點及陳列、淘汰或轉贈等處理方式,捐贈者不得指定。
  • 二、捐贈之書刊資料,如本館已有,且具參考價值者,本館得與本校系所或其他有需要的單位交換資料。
  • 三、捐贈之書刊資料,本館原則上不闢專室陳列保存,但仍得視實際情形彈性處理之。
  • 第 六 條 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,公告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